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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位明星解约,8大品牌道歉,谁还在“被封杀”的边缘试探?

网络大电影编辑部 网视互联 2019-12-15


作者 | 猫叔
继范思哲、蔻驰、纪梵希被曝“辱华”后,亚瑟士、CalvinKlein、施华洛世奇、三星、Fresh馥蕾诗、苹果iOS等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因为台湾、香港、澳门主权问题被曝光。



而在杨幂、刘雯跟涉嫌的辱华品牌解约之后,易烊千玺、韩东君、林允、张艺兴、江疏影等十几位明星也纷纷跟辱华品牌终止合作。



在网友的质疑声和明星们的解约声明中,各大品牌开始争先恐后地道歉,以求平息舆论。


然而,在经历过一众品牌三番五次的“伤害”后,中国消费者对道歉还会买账吗?


品牌排队道歉,明星扎堆解约


国际品牌频频“踩线”,虽然踩线的方式各有不同,但归根结底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——在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的主权问题上模糊对待,甚至把中国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划分为国家,跟其他国家并列。
在被网友曝光之后,国际品牌们纷纷道歉,虽然道歉的方式各有差异,但从内容上来说基本上都是——尊重中国人民感情,坚决维护一个中国原则,维护中国主权及领土完整,也为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。


尽管这些品牌相继道歉,但明星们还是扎堆解约,纷纷跟涉嫌辱华品牌终止合作,划清界限。


据网络大电影矩阵号猫影文娱(ID:maoyingtv)统计,截至8月13日23点,杨幂终止与范思哲合作,刘雯宣布与coach终止合作,关晓彤、任嘉伦、许巍洲宣布与coach已无合作,易烊千玺终止与Givenchy纪梵希合作,宋威龙、韩东君终止与亚瑟士合作,林允终止与CalvinKlein(简称CK)合作,江疏影终止与施华洛世奇合作,张艺兴终止与三星合作……还有些品牌虽然道歉,但明星还未解约,比如王源代言的馥蕾诗。
而且辱华品牌和解约明星还在不断增加,有网友曝出,iOS12.1的iPad和更新iOS12.4后的iPhone,地区选择中“香港(中国)”“澳门(中国)”的括号被删掉了。



国际品牌的“辱华事件”已不是第一次,此前甄子丹就因为Philipp Plein菲利普普兰涉嫌辱华而终止合作,D&G更是因为辱华事件,直接在国内凉凉,至今社交媒体上依然是骂声一片。


此次众多国际品牌涉嫌辱华,有些确实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尊重,也有些可能只是疏忽,但也起码说明了对中国的不重视。


而接二连三的火速道歉,更像是向“中国市场”的暂时妥协。只是在经历过一众品牌三番五次的“伤害”后,中国消费者对于这种走过场、无诚意的道歉已经不太买账,就连《人民日报》都发出呐喊——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法律。



也许接下来还会有品牌不断曝出,但我们相信,一切在“被封杀”边缘试探的品牌方,都将为自己的错误买单,不仅将面临代言明星解约,也将被中国民众抛弃,D&G就是前车之鉴。


不解约就是不爱国?爱国背后是巨额违约金


同样作为CK代言人,林允宣布解约,而张艺兴却只解约了三星,并没有解约CK,只是要求“请你们品牌自查,不要再犯”。
于是,网友已经开始纷纷预测,张艺兴会不会跟CK解约。


同时,王源也因为没有跟Fresh馥蕾诗解约,而备受质疑。


甚至有网友把张艺兴、王源当成“反面教材”,认为解约就是爱国,不解约就是觉悟不高,就是不爱国。
事实上,爱国当然重要,但解约需要勇气,还可能需要背负巨额违约金。明星们一纸解约书背后所要付出的,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艰巨得多。


艺人与品牌方存在合同关系,艺人主动站出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固然值得称赞,可是一旦艺人单方面解约,不仅在商业及市场上失去该品牌及其他品牌的合作机会,而且,如果没有相关条款的约定,艺人解约在法律上很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,面临巨额违约金。


有媒体预测,此次单方面跟代言品牌解约,杨幂损失过千万,而刘雯和蔻驰解约或需赔偿1.65亿,而且可能再难接代言。这也被网友称为“自杀式解约”。


品牌需避开劣迹艺人,艺人也需警惕辱华品牌
明星和品牌代言,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。


明星代言的品牌级别,往往也代表着明星的身价。对于国际品牌来说,要抢占中国市场,首先就是找个代言人,先用中国面孔赚取国人的心,而一线大牌往往只青睐一线明星。



在过去,只要钱能给到位,基本上上品牌在挑明星,尤其在文章出轨、蒋劲夫家暴、范冰冰逃税、高云翔身陷性侵案之后,避开“劣迹艺人”,成为了所有品牌的第一要务。


因为一旦明星曝出负面丑闻,背后都有一连串的代言、演唱会、剧集受到影响,品牌方、主办方往往损失巨大。


所以在过去,往往是品牌方在合同中约束艺人,而艺人很少有此条款去约束品牌方。


而现在,随着各种国际品牌涉嫌“辱华”,大牌明星代言国际品牌也需要考察品牌方的政治立场,“避雷”将成为艺人和品牌方都必须要考虑的要素之一。
品牌方涉嫌辱华,我们为解约的明星点赞,但品牌方的错误,为何要让代言的明星买单?


律师建议,为明确权责,避免后续引发争议,建议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增加一方在出现不当行为或发表不当言论,有损国家利益、民族情感、国家主权等行为时,对方拥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。


而且艺人方除了按约履行合同外,也需在合约期内对品牌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并适时提出意见,尽量避免使自己陷入风波或争议之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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